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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社会史研究的对象与方法

2000-11-0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社会史研究在1949年以前就已有之,近年来成为热门领域可以说是一种复兴和发展。要研究社会史,当然首先会遇到研究对象和范围的问题。目前,学者们对这一问题还有着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社会史就是一种全面的历史,而真正能够反映一个过去了的时代全部面貌的应该是通史,因此社会史就是通史。有的认为社会史以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生活方式为研究对象,实际上就是社会生活史。有个别论者认为社会史研究对象就是其他专门史不研究而剩余的问题,如黑社会、赌博、娼妓、吸毒等问题,无所谓整(总)体性研究。有学者认为不需要考虑社会史的学科概念问题,或者说社会史不是一门学科,只要作具体问题的研究就可以了。

90年代初,我曾在《历史研究》(1993年第1期)发表过一篇文章,对社会史研究对象提出过一些看法,后来有人写文章与我商榷(见《历史研究》1997年第1期),在此我就这一问题再作一些说明。在我看来,社会史应当是一门学科,也应该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和体系。其实,在每一个社会史研究者的头脑中都有一个社会史的基本概念,否则又如何确定自己所研究的问题是社会史研究呢?只不过没有形成系统的思考而已。社会史的研究对象,应该是历史上的人和人群的生存和生活状态、相互间的结构和互动关系及其发展变化过程,至少应包括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两个方面。就社会结构而言,主要包括人口、家庭、宗族、社区、职业、阶级、社团、帮会、教派等;就社会生活而言,则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除了衣食住行和风俗习惯之外,还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社会生活,以及病态社会生活,如赌博、吸毒、娼妓、乞丐等。对近代社会这些内容的整(总)体状况及发展变化全过程进行研究的就是整(总)体社会史,可以叫做“中国近代社会史”,或其他类似的名称;对其中的某一方面在某一时期或整个近代的发展变化状况进行研究的就是专题社会史,如可以叫做“近代中国(或某一时期)的人口”、“近代中国(或某一时期)的家庭”等等。犹如人所共知的“中国近代政治史”、“中国近代经济史”、“中国近代文化史”等整体专门史以及其中的某一专题史研究那样。

至于社会史研究的范围,它可以与其他学科交叉,涉及各个领域,其涉及范围的宽窄则决定于它的方法,当它的方法被运用于某一领域时,这一领域也就有了社会史的研究,这个问题的研究也就成了社会史的研究。如果把社会史研究对象限定为其他学科不研究的问题,那么首先会使社会史的概念含糊不清,究竟什么问题是其他学科不研究的?其实社会史研究中的许多重要问题或早已被其他学科所包含,如帮会、黑社会、阶级、政治团体、宗教等问题已为政治史所涉及;或正在被逐渐纳入其他学科的研究范围之中,如生活习俗、服饰、饮食、文教团体等问题日益成为文化史研究的内容,人口、家庭、职业、经济团体等问题也正在不同程度地为经济史研究所关注。其次会使社会史研究失去人们所期望的学术发展价值,研究其他学科所不研究的问题能否成为一门学科是一个很大的问号,即使有所剩无几的问题可以研究,也只是一些枝节问题,不可能对历史学研究产生较大的推进作用和影响。

应该说,社会史主要是社会学与历史学的结合体,虽然有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但我还是坚持这一观点。它的学科优势不仅在研究内容上,更为重要的是体现在多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上。研究实践已经证明,只有综合运用历史学、社会学及与各种专题社会史相关的学科理论方法,才能使社会史研究得以深化而富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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